114年最新消息 請留意網站公告
一般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書法類決賽現場書寫參賽須知
一、 比賽日期: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上午9:40~12:00。
二、 報到時間:上午9:40~10:00。
三、 比賽地點:花蓮縣花蓮市國風國中(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 。
四、 本校未設置陪同家長休息室,請參賽選手自校門進入後由工作人員引導至比賽場地。
五、 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於比賽當日須攜帶學生證或附照片之身份證件至各組報到場地辦理報到手續,若未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或有疑義時,由報到處人員先攝影存證並請參賽者簽立切結書以備後續查驗。
(二) 請參賽者於決賽當日9:30~10:00完成報到手續,逾時報到即無法參加現場書寫。
(三) 書寫內容由主辦單位提供題庫,教育處抽題,現場公告。各組書寫字數如下:
1.國小中年級以 28 字為主
2.國小高年級及國中以 20~60 字為主
3.高中以 20~60 字為主
書寫字體不拘,須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鈐印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四) 主辦單位提供宣紙,今年選定為正大光明筆墨紙硯專家之青檀紙,其它筆、墨、硯、墊布、紙鎮、鈐印等相關用具,皆由參賽者視個人需要自備。
(五) 書寫時間為120分鐘(40分鐘後可離場)。參賽者於書寫時間內可領取第二張宣紙(每人共二張用紙),並於書寫完成後自選一張作品參加決選。交件時要完成現場所提供的報名表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後。
(六)下列事項請參賽者務必遵守,違者現場書寫作品不予列入決選評定:
1. 比賽時間未開始,禁止翻閱試題。
2. 比賽時間終了,須立即停筆書寫。
3. 除主辦單位提供用紙,不得使用其他紙張書寫。
4. 書寫時除自行準備之墊布,禁止於比賽用紙下墊置其他物品,且墊布不得繪有米字格、九宮格等。
5. 不得攜帶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或其它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錄影 (音)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
6. 離場時須遵照主辦單位當日現場安排,由工作人員引導離場,離場後,不得再進場。
(七)主辦單位有權拍攝、錄製比賽實況,除用以申訴事件處理參考,並得作為推廣教材、活動宣傳及存檔之用。
(八)比賽過程中如遇地震、火災等重大事故,請依現場人員指揮應變。
(九)前述各項參賽須知如有修正,以正式寄發之書面通知為準,並發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與花蓮縣學生美術比賽網頁最新消息。
重要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得獎名單業已公告,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請各校查詢得獎名單,若學生或指導老師名字有誤植者,請 於10月15日(星期三)前聯繫國風國中教務處藝才組長陳老師,電話8323847分機16,為維護得獎學生權益,請學校確實做好姓名核對動作並於期限內通知承辦學校。
三、需裝裱之前三名得獎作品,請各校於10月2日(星期四)至10月3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至「國風國中(教務處)」取回,裝裱相關規定請參閱「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以上各類作品務必於背面之右上、左下兩方貼好報名表,並於10月17日(星期五)下午4時前送回「國風國中」,以免延誤包裝送全國賽收件時間。需裱框作品如下:
(一)【平面設計類】各組前三名之學生作品皆需裝框,背後加木板,裝框後高度勿超過10公分。
(二)高中職組之【西畫】、【版畫】需裝框,背後加木板。
(三)高中職組之【水墨畫】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包妥,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120公分,長不得超過270公分。
四、各校初賽未得獎以及佳作作品,將於全國賽結束後並同決賽作品辦理理退件,屆時將另行公告。
五、書法類各組取得前三名決賽權之同學,將由承辦學電話通知學校, 請得獎學校轉知參賽同學於10月18日(星期六)至國風國中參加現場書寫。詳細內容請參閱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及114學年學生美術比賽網頁公告訊息。
重要 因樺加莎颱風影響,本比賽紙本收件期間延長至9月26(星期五)止,請各校於期限內送(寄)達。
一、網路報名期限維持至9月25日(星期四)止。
二、特別提醒,如作品以郵寄送件之學校,考量承辦學校作業流程,請使用限時掛號方式,於9月26日(星期五)前寄達(非於9月26日寄出),以利於10月1日進行評選。
重要 因應9月23日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本比賽系統報名與紙本送件延後至9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
因應9月23日颱風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本比賽系統報名與紙本送件延後至9月25日(星期四)下午4時30分,請報名學校注意時程。
重要 114學年度美術比賽書法現場書寫用紙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9月16日藝視字第1140200274號函辦理。
二、今年度選定正大光明筆墨紙硯專家之青檀紙,於比賽現場提供參賽學生書寫。
一般 請注意,本縣縣賽「紙本」送件時間: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
一、【線上】報名時間:114年9月15日(星期一)8時起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16時30分止。
二、【紙本】送件時間: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班時間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
三、【紙本】送件地點: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國風國中」(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
四、請注意,各校參賽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各校送件數量表紙本,送件前請檢查所有的作品背後是否有貼妥報名表,報名表上都需要有學生的簽名,各校都需要送件清冊,併同學生參賽作品等於期限內(提早逾時接不受理)繳交至指定地點,逾期不受理。
重要 檢送「114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及「114書法類決賽花蓮縣現場書寫簡章」
一、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比賽為鼓勵創作參賽,同一類組每人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每人至多參加二類。
三、依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修正,自本年度,國中組及高中(職)組漫畫類不須附tif 檔之光碟。
四、本縣轄內各級學校自行辦理校內競賽,遴選優勝者(作品)代表學校參加本縣縣賽。參賽作品未列成績者,應於期限內辦理作品退件,逾期作品將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置。
五、各校參賽者員一律經由學校統一於網路線上報名 ,報名時間自114年9月15日(星期一)8時起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16時30分止。為確保競賽公平性及保障學生權益,請各校於系統開放報名開始時立即登入測試,如有密碼或系統操作問題,請於114年9月19日(星期五)前詢問,並確實依照本比賽相關期程規定辦理,逾期視同放棄。
六、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作品清冊、報名表、各校送件數量表紙本,併同學生參賽作品等,於114年9月22日(星期一)至114年9月24日(星期三),上班時間8時至12時、13時30分至16時30分止指派專人親自送達或郵寄送達國風國中(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為使比賽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恕不予評審。
七、花蓮縣縣賽書法類各組取得決賽權代表權者,由承辦單位以下列方式通知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學生參加114年10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時於國風國中(970花蓮縣花蓮市林政街7號)舉行之現場書寫:
(一)由承辦單位電話通知各得獎學校,請學校轉知獲選學生。
(二)承辦單位完成前項作業,即視為參賽通知已送達參賽者,參賽者及其關係人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為由提出申訴。
(三)未取得決賽代表權者,恕不另行通知。
八、本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各校積極宣導請指導老師及報名學生善用以圖搜圖檢視自身參賽作品,避免違規案件發生,操作明如附件。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花蓮縣縣賽實施要點.pdf
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書法類現場書寫(簡章).pdf
以圖搜圖操作示範.pdf
花蓮縣美術比賽網站報名操作步驟.pdf
重要 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一、將於114年10月19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時間、地點。
二、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三、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114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