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緣起

廿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教育部(2002)指出不論是創新思考、批判思考或問題解決之能力,皆是未來世界公民的重要基礎能力。在我國教育政策相關的文件中,時常可以看見教育單位對創造力教育的重視:九年一貫課程(教育部,2001)十大基本能力中的「欣賞、表現與創新」與「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強調培養學生成為會思考、能創新的國民;自然與生活科技的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基本理念亦強調透過科學探究活動建立學生批判和創造等各種能力;2002年公布之「創造力教育白皮書」,更由個人、學校、社會、產業、與文化等五個面向出發,以打造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創造力國度(Republic of Creativity, ROC)」。

本活動依據「IEYI臺灣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活動辦理,鼓勵青少年由日常生活中發現問題或察覺不方便之處,藉由擴散思考列舉問題可能的克服方法,再從中挑選可行的實施步驟驗證之。透過做中學,使學生的創意思考不再只是天馬行空,而有機會透過問題解決能力及實作完成創意發明產品。


貳、活動目的

一、營造花蓮縣國中小學生創作發明及成果發表的舞台,使學生在自信、創造力、想像力與執行力上都有所成長。

二、帶動縣內中小學的科學教育,提升花蓮縣國中小學生創造發明風氣,並激發其多元潛能、創造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三、鼓勵學校將創造力教育融入生活、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及綜合活動等相關學習領域,並以學校周遭生態環境為基礎,深耕在地特色課程。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花蓮市忠孝國民小學


肆、參賽組別與資格

一、參賽組別分為國中A組(全校普通班10班以上)及國中B組(9班以下);國小A組(全校普通班10班以上)及國小B組(9班以下),參賽隊員必須為花蓮縣國中小之在學學生。

二、每組參賽學生限1~3人,指導老師不可超過2人。

三、 可跨校組隊,若隊伍中含有跨學級之參賽者,該隊伍以高學級的學生為準。跨學級隊伍至多能有3名指導老師(第3位指導老師與前2位指導老師服務的學校需不同)。

四、每人限報3組以內,若參賽者報名超過1隊隊伍,其中最多只能有一隊人數為1人,其餘隊伍皆須有2人或以上組成隊伍。

五、報名截止日後,將不得更改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

六、參賽隊員若經檢舉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合者,將以不符合參選資格處理,取消參賽資格。

七、單一隊伍不限報名一件作品參賽,但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項類別。


伍、競賽類別

一、災害應變(對自然災害、大型及避 /救難逃生有預警作用和幫助之發明 )。

二、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三、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不能是植物)。

四、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五、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六、社會照顧(對促進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之發明)。

七、 教育(對改善教育場所設備或增進學習效能之發明)。

八、 高齡照護(對促進年長 者生活及日常照護有幫助之發明)。

九、 便利生活(對增進日常生活便利性之發明)。


陸、報名方式

一、初審報名:

(一)請於110年9月16日(四)上午8時至10月5日(二)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openid登入。

1.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下載【報名表】(如附件一)及【作品摘要說明表-空白版】(如附件二)。

2-1.完成【報名表】各欄位用印後,請掃描成pdf檔案;並命名「報名表_作品編號_OO國小.pdf」。
2-2填寫【作品摘要說明表】各欄位後,請另存(或掃描)成pdf檔案,並命名「摘要表_作品編號_OO國小.pdf」。

3.再至官網上傳此【報名表-完成版】及【作品摘要說明表-完成版】pdf檔案,始完成報名。

(二)鼓勵參賽,不限制每一校報名隊數;惟每一隊皆需上網完成報名手續。

二、複審報名:

(一) 請於110年10月18日(一)上午8時至11月1日(一)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openid登入

1.上傳【著作權、活動拍攝暨影片後製創用CC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pdf檔; 註:每位作者和指導教師皆需單獨簽署授權同意書

2.上傳【作品製作過程影片】影片長度2分鐘,格式為mp4,50MB以內。

(二)請注意作品規格上限為長90cm、寬60cm、高度不限,重量上限為10公斤,若超過上述限制,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三、承辦學校:忠孝國小  承辦人:教務處吳莉娟主任 

聯絡電話:03-8351218 分機:202


柒、參賽作品條件

一、參賽作品不接受:詩、歌、短篇故事、繪畫、雕塑等藝術作品及自然領域之基本研究或觀察報告。

二、智慧財產與原創性聲明

(一)參賽作品不得為曾在其他縣市級以上競賽(不含縣市級)中得到包括金牌、銀牌及銅牌或等同獎項之作品及如有抄襲他人作品,經接獲舉發經驗證後,將取消得獎資格。

(二)發明人對於所發明或設計的作品需具備組裝能力。除零件機械加工、鑄造、開模、射出等加工程序外,需發明人親自組裝作品,不得由他人代勞。

(三)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請參賽者廣泛且深入查詢專利相關資料,以免產生專利方面的疏失。

三、發明設計材料規定

(一)發明及設計的材料可自由決定。但為了愛護生命及安全守則,作品不得使用易碎、易腐、危險的或活體動植物製成的成品。

(二)為安全考慮,婉拒任何火藥爆裂之發明品,此類發明品不予計分。


捌、評審

一、評審委員:

(一)由本府教育處聘請合格專任教師及大專校院助理教授(含)以上擔任評審委員。

(二)本屆曾指導學生參與「2021花蓮縣第8屆青少年發明展」之教師,不得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審方式:採初審、複審制,以下說明

(一)初審

1. 辦理時間: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2. 辦理地點:花蓮縣忠孝國小。

3. 辦理方式:紙本審查或線上審查

(1)分組:國中A組.國中B組.國小A組. 國小B組

(2)以書面資料進行評分。

(3)國中組及國小組各24件作品,總計48件作品進入複審。

註:各分組(國中A組.國中B組.國小A組. 國小B組) ,各分組至少8件至多16件作品進入複審(並得依競賽組別複審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視實際狀況酌予增減名額)。

4. 評審會議: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

5. 成績公布:評審結果於110年10月14日(星期四)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或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二)複審

1. 辦理時間: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作品佈置,下午1時至3時實體作品報告及詢答。

2. 辦理地點:花蓮縣中正國小。

3. 辦理方式:入選複賽之隊伍請將作品完成實體製作,並將製作過程拍攝剪輯成2分鐘之影片,於競賽當天攜帶至比賽地點,將作品概念進行實體報告與詢答(每隊5分鐘為限,影片請自備播放設備呈現),並以作品總分排名國中組前12名及國小組前12名之隊伍為本縣推薦參加全國青少年發明展隊伍(不限定各競賽類別之推薦名額)。

4. 成績公布:評審結果於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前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或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玖、評審指標

一、必須遵守主辦單位規定,純科學原理(含動、植物)實驗、純藝術創作(未有科技成份)、易具危險性(e.g.易爆炸、易燃性、有毒性、腐蝕性)的規定,若具有上述條件之一,則喪失本次競賽的資格,若是屬於基礎科學研究範疇者,或是不符合安全性原則者,則不予錄取。

二、評分項目與比例如下表:

(一) 初審評分指標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作品安全性 1、不易碎、不易腐、不危險的物品
2、不破壞環境生態的物品
必要條件
作品適當性 非藝文或基礎科學之研究 必要條件
作品新穎性 1、科技的創新度
2、功能獨特性
50%
作品實用性 1、符合所參賽類別範疇
2、具日常生活教育之價值
50%
總計 100%

(二)複審評分指標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作品創意性 1、是否比現有產品更有前瞻性
2、是否比現有產品製程更為優良
3、是否應用多樣、多種科學性質且具創新性應用
30%
作品美觀性 1、作品外觀設計是否美觀
2、作品設計加工是否注意細節
10%
作品作動性 1、運作步驟是否直覺、省力、即時
2、結構是否具高度穩定性,使用者能穩定重複操作
20%
作品市場性 1、成品是否符合對象之需求
2、成本價格是否低廉
10%
作品環保性 是否低污染、可回收、省能源、符合環保4R 10%
作品整體性 元件或部分設計是否相互搭配並充份發揮功能 10%
作品傳達性 在時間內是否清晰且明確表達 8%
作品影片完整性 作品製作歷程是否完整呈現 2%
總計 100%

壹拾、獎勵辦法:

一、作者獎:

名次 獎金(每組) 獎狀(每位) 名額 備註
第一名 3,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1、獎項名額得依實際參賽狀況及評審會議議決彈性調整。
2、為鼓勵小校參與此項競賽,各分組至少6件作品納入獎勵名額。
3、獲獎隊伍將推薦參加「2022IEYI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確認完成全國賽報名者,本府酌予補助報名費、參賽報名費、材料費及交通費(每隊以4,000元整為上限)
第二名 2,5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第三名 2,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佳作 1,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9名

二、指導教師獎:每件作品指導教師一至二人(依報名表冊列名單為準)。

(一)每件獲獎作品發給指導獎金,獎金金額比照作者獎。

註:同一教師指導多組學生獲得多項名次時,依規定以成績最高者獎勵之,惟指導之作品4件以上獲得名次時,以成績最高及次高之規定獎勵。

(二)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每人發給獎狀1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