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計畫緣起

廿一世紀是知識經濟的時代,教育部(2002)指出不論是創新思考、批判思考或問題解決之能力,皆是未來世界公民的重要基礎能力。在我國教育政策相關的文件中,時常可以看見教育單位對創造力教育的重視:九年一貫課程(教育部,2001)十大基本能力中的「欣賞、表現與創新」與「獨立思考與解決問題」,強調培養學生成為會思考、能創新的國民;自然與生活科技的課程綱要(教育部,2008)基本理念亦強調透過科學探究活動建立學生批判和創造等各種能力;2002年公布之「創造力教育白皮書」,更由個人、學校、社會、產業、與文化等五個面向出發,以打造符合知識經濟時代的「創造力國度(Republic of Creativity, ROC)」。

本活動依據「IEYI 臺灣參加世界青少年發明展選拔暨展覽會」活動辦理, 鼓勵青少年由日常生活中發現問題或察覺不方便之處,藉由擴散思考列舉問題可能的克服方法,再從中挑選可行的實施步驟驗證之。透過做中學,使學生的創意思考不再只是天馬行空,而有機會透過問題解決能力及實作完成創意發明產品。

貳、活動目的

一、 營造花蓮縣國中小學生創作發明及成果發表的舞台,使學生在自信、創造力、想像力與執行力上都有所成長。

二、 帶動縣內中小學的科學教育,提升花蓮縣國中小學生創造發明風氣,並激發其多元潛能、創造力及問題解決能力。

三、鼓勵學校將創造力教育融入生活、自然與生活科技、藝術與人文及綜合活動等相關學習領域,並以學校周遭生態環境為基礎,深耕在地特色課程。

參、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民小學

肆、參賽組別與資格

參賽組別分為:

一、發明組(擇優推薦參加「2025IEYI 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

國民中學A 組(簡稱國中A 組):全校普通班10班以上,至少選送一件

國民中學B 組(簡稱國中B 組):全校普通班9班以下,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

國民小學A 組(簡稱國小A 組):全校普通班13班以上,至少選送二件

國民小學B 組(簡稱國小B 組):全校普通班6-12班(含6班60人以上),至少送一件。

國民小學C 組(簡稱國小C 組):全校普通班6班以下(含6班59人以下),自113年起,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請各校預先規劃因應。

二、創意構想組(擇優獎勵!未產出實作成品,無法推薦參加台灣選拔賽)

僅限國民小學全校普通班6班(含)以下學校參加。 本組為鼓勵學生投入創客發明行列,降低參與比賽門檻而設置。期許累積師生經驗後,二年內C 組學校能持續發展,鼓勵學生參加(一、發明組)競賽。

伍、參賽資格

參賽隊員必須為花蓮縣國中小之在學學生(113學年度為認定基準)

一、 每組參賽學生限1~3人,指導老師不可超過2

二、 可跨校組隊,若隊伍中含有跨學級之參賽者,該隊伍以高學級的學生為準。跨學級隊伍至多能有3名指導老師(第3位指導老師與前2位指導老師服務的學校需不同)。

三、 每人限報3組以內,若參賽者報名超過1隊隊伍,其中最多只能有一隊人數為1人,其餘隊伍皆須有2人或以上組成隊伍。

四、 報名截止日後,將不得更改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姓名。

五、 參賽隊員若經檢舉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合者,將以不符合參選資格處理, 取消參賽資格。

六、 單一隊伍不限報名一件作品參賽,但一件作品僅限報名一項類別。

陸、競賽類別

一、 災害應變(對自然災害、大型及避/救難逃生有預警作用和幫助之發明)。

二、 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三、 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不能是植物)。

四、 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五、 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六、 社會照顧(對促進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之發明)。

七、 教育(對改善教育場所設備或增進學習效能之發明)。

八、 高齡照護(對促進年長者生活及日常照護有幫助之發明)。

九、 便利生活(對增進日常生活便利性之發明)。

柒-一、「發明組」報名方式

一、繳交初審資料:(參賽學生以113學年度在學學級為認定基準)

(一)請於113年6月17日(週一)上午8時至10月1日(週二)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 openid 登入

1.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下載【報名表】(如附件一)及【作品摘要說明表-空白版】(如附件二)。

2-1.完成【報名表】各欄位用印後,請掃描成 pdf 檔案;並命名「報名表_作品編號_OO 國小.pdf」。

2-2 填寫【作品摘要說明表】各欄位後,請另存(或掃描)成 pdf 檔案, 並命名「摘要表_作品編號_OO 國小.pdf」。

3.再至官網上傳此【報名表-完成版】及【作品摘要說明表-完成版】pdf檔案,始完成報名。

(二)鼓勵參賽,不限制每一校報名隊數;惟每一隊皆需上網完成報名手續。為使所有參賽學生都能有機會展現對作品的投入程度,所有參賽作品都進入複審階段-出席複審現場,向評審報告作品內容和接受詢答。

二、繳交複審資料:

(一) 請於113年10月09日(三)上午8時至10月23日(三)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 openid 登入

1. 上傳【著作權、活動拍攝暨影片後製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pdf 檔;註:每位作者和指導教師皆需單獨簽署授權同意書

2. 上傳【作品製作過程影片】影片長度2分鐘,格式為 mp4,50MB 以內。

(二)請注意作品規格上限為長90cm、寬60cm、高度不限,重量上限為10公斤, 若超過上述限制,可利用模型代替之。

三、承辦學校:明義國小 承辦人:教務處翁世強 主任聯絡電話:8326686 分機802

柒-二、「創意構想組」報名方式
繳交資料:

(一)請於113年09月09日(週一)上午8時至10月17日(週四)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 openid 登入

1.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成後下載【報名表】(如附件一)及【作品摘要說明表-空白版】(如附件二)。【著作權、活動拍攝後製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如附件三)。

2-1.完成【報名表】各欄位用印後,請掃描成 pdf 檔案;並命名「報名表_作品編號_OO 國小.pdf」。

2-2 填寫【作品摘要說明表】各欄位後,請另存(或掃描)成 pdf 檔案, 並命名「摘要表_作品編號_OO 國小.pdf」。

2-3 填寫【著作權、活動拍攝後製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各欄位後,請另存

(或掃描)成 pdf 檔案。註:每位作者和指導教師皆需單獨簽署授權同意書

3.再至官網上傳此【報名表-完成版】、【作品摘要說明表-完成版】及【著作權、活動拍攝後製創用 CC 授權同意書】pdf 檔案,始完成報名。

(二)鼓勵參賽,不限制每一校報名隊數;惟每一隊皆需上網完成報名手續。為使所有參賽學生都能有機會展現創意構想,所有參賽作品都進入複審階-出席複審現場,向評審報告創意構想內容和接受詢答。

捌、參賽作品條件

一、參賽作品不接受:詩、歌、短篇故事、繪畫、雕塑等藝術作品及自然領域之基本研究或觀察報告。

二、智慧財產與原創性聲明

(一)參賽作品不得為曾在其他縣市級以上競賽(不含縣市級)中得到包括金牌、銀牌及銅牌或等同獎項之作品及如有抄襲他人作品,經接獲舉發經驗證後,將取消得獎資格。

(二)發明人對於所發明或設計的作品需具備組裝能力。除零件機械加工、鑄造、開模、射出等加工程序外,需發明人親自組裝作品,不得由 他人代勞。

(三)參賽作品應具原創性,請參賽者廣泛且深入查詢專利相關資料,以免產生專利方面的疏失。

三、發明設計材料規定

(一)發明及設計的材料可自由決定。但為了愛護生命及安全守則,作品不得使用易碎、易腐、危險的或活體動植物製成的成品。

(二)為安全考慮,婉拒任何火藥爆裂之發明品,此類發明品不予計分。

玖-一、「發明組」評審

一、評審委員:

(一)由本府教育處聘請合格專任教師及大專校院助理教授(含)以上擔任評審委員。

(二)本屆曾指導學生參與「2024花蓮縣第11屆青少年發明展」之教師, 不得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審方式:採初審、複審制,以下說明

(一)初審

1. 辦理時間:113年10月04日(星期五)。

2. 辦理地點:花蓮縣明義國小。

3. 辦理方式:紙本審查或線上審查

(1) 分組:國中 A 組.國中B 組.國小A 組. 國小B 組. 國小C 組

(2) 以書面資料進行評分,評審給予評語或建議。

(3) 國中組及國小組所有參賽作品皆進入複審。

4. 「評審評語或建議」閱覽:113年10月07日 (一)中午12:00起~113年10月25日止,可至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以原繳交初審資料時所留之老師的openid 登入閱覽。

(二)複審

1.辦理時間:

113年11月05日(星期二)下午13時至16時作品佈置

113年11月06日(星期三)上午08時00分至12時00分實體作品報告及詢答。下午14時30分舉行頒獎典禮

2.辦理地點:花蓮縣立中正體育館

3辦理方式:參與複賽之隊伍請將作品完成實體製作,並將製作過程拍攝剪輯成2分鐘之影片,於競賽當天攜帶至比賽地 點,將作品概念進行實體報告與詢答(每隊5分鐘為限,影片請自備播放設備呈現),並以作品總分排名國中組前18名及國小組前18名之隊伍為本縣推薦參加全國青少年發明展隊伍(不限定各競賽類別之推薦名額)。

3.成績公布:評審結果於113年11月08日(星期五)前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或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三)公開展覽

辦理時間:113年11月06日(星期三)下午13時00分至16時30分作品開放展覽

玖-二、「創意構想組」評審一、評審委員:

(一)由本府教育處聘請合格專任教師、國教輔導團教師及曾指導學生參與全縣(含以上)發明展競賽獲獎之教師,擔任評審委員。

二、評審方式:直接進入複審階段-出席複審現場,向評審報告創意構想內容和接受詢答。

(一)初審

1. 辦理時間:

113年11月05日(星期二)下午13時至16時作品佈置

113年11月06日(星期三)上午08時00分至12時00分創意構想報告及詢答。下午14時30分舉行頒獎典禮

2. 辦理地點:花蓮縣立中正體育館

3. 辦理方式:參與隊伍請將創意構想,以文字及圖案呈現(大會於作品佈置期間,提供桌上型「紙質展板」),說明創意內容,將創意構想概念,進行實體報告與詢答(每隊合計5分鐘為限)。

4. 成績公布:評審結果於113年11月08日(星期五)前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或官網 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二)公開展覽

辦理時間:113年11月06日(星期三) 下午13時00分至16時30分作品開放展覽

拾-1、「發明組」評審指標

一、必須遵守主辦單位規定,純科學原理(含動、植物)實驗、純藝術創作(未有科技成份)、易具危險性(e.g.易爆炸、易燃性、有毒性、腐蝕性)的規定, 若具有上述條件之一,則喪失本次競賽的資格,若是屬於基礎科學研究範疇者,或是不符合安全性原則者,則不予錄取。

二、評分項目與比例如下表:

(一) 初審評分指標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作品安全性

1、不易碎、不易腐、不危險的物品

2、不破壞環境生態的物品

必要條件

作品適當性

非藝文或基礎科學之研究

必要條件

作品新穎性

1、科技的創新度

2、功能獨特性

50%

作品實用性

1、符合所參賽類別範疇

2、具日常生活教育之價值

50%

總計

100%

(二)複審評分指標

評分項目

說明

比例

作品創意性

1、是否比現有產品更有前瞻性

2、是否比現有產品製程更為優良。

3、是否應用多樣、多種科學性

質且具創新性應用。

30%

作品美觀性

1、作品外觀設計是否美觀

2、作品設計加工是否注意細節

10%

作品作動性

1、運作步驟是否直覺、省力、即時。

2、結構是否具高度穩定性,使用者能穩定重複操作。

20%

作品市場性

1、成品是否符合對象之需求

2、成本價格是否低廉

10%

作品環保性

是否低污染、可回收、省能源、符合環保4R

10%

作品整體性

元件或部分設計是否相互搭配並充份發揮功能

10%

作品傳達性

在時間內是否清晰且明確表達

8%

作品影片完整性

作品製作歷程是否完整呈現

2%

總計

100%

拾-2、「創意構想組」評審指標

一、 參酌「發明組」初審指標-考量創意構想實際執行時,作品的安全性、適當性、新穎性和實用性。

二、 參酌「發明組」複審指標-考量創意構想實際執行時,作品的創意性、作動性、市場性、環保性和整體性。

拾壹-1、「發明組」獎勵辦法:一、 作者獎:

名次

獎金(每組)

獎狀(每位)

名額

備註

第一名

3,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1、獎項名額得依實際參賽狀況及評審會議議決彈性調整。

2、為鼓勵小校參與此項競賽,各分組至少3件作品納入獎勵名額,或依評審會議議決彈性調整。

3、獲優選獎以上之隊伍將推薦參加「2024IEYI 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暨臺灣選拔賽」。

第二名

2,5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第三名

2,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3名

優選

1,000元

創意獎盃1座獎狀1紙

國中、小組各9名

註:確認完成全國賽報名者,本府酌予補助參賽報名費、材料費、交通費及住宿費。

二、指導教師獎:每件作品指導教師一至二人(依報名表冊列名單為準)。

(一)每件獲獎作品發給指導獎金,獎金金額比照作者獎。

(二)獲獎作品之指導教師,每人發給獎狀1紙。

三、「作者獎」和「指導教師獎」獎金,皆由獲獎作品所屬學校出具正式領據至承辧學校請款,並由各校依實際核發情況自行決定是否登記個人所得(發現金),或購買作品改良所需之材料費用核銷。

拾壹-2、「創意構想組」獎勵辦法:

一、作者獎:

名次

獎金(每組)

獎狀(每位)

名額

備註

創意佳作獎

禮券500元

創意佳作獎狀1紙

3~6名

1、獎項名額得依實際參賽狀況及評審會議議決彈性調整。

二、指導教師獎:比照作者獎,每件獲獎作品發給禮券500元。

拾貳、經費概算(略)

拾參、本計畫辦理有功人員得依「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等相關規定從優敘獎。

拾肆、本計畫於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