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為傳承書法藝術,提倡書寫的生活美學,鼓勵全國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寫出一手好字,特舉辦本活動。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

四、 協辦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小、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教育會、中華弘道書學會理事長林岳瑩老師


參、 競賽對象

一、 全國在校學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依實際學齡組別報名參加硬筆類、書法類,可同時報名二類。

二、 各類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組,禁止跨組報名,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項次
組別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肆、 競賽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 日期: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二、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小巨蛋: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三、 題目:現場公布

四、 競賽工具:請自備書寫工具,硬筆類-軟墊 由大會提供。

(一) 硬筆類:請自備黑色硬筆書寫,國小各組亦可使用2B或3B筆芯的鉛筆書寫。

(二) 書法類:請自備筆、墨、硯台、墊布、紙鎮等書寫工具;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

五、 競賽規格用紙:競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若使用自備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

(一) 硬筆類:新九宮格格式。

(二) 書法類:

1. 國小各組四尺宣紙四開(約寬35公分*長70公分)。

國中、高中(職)及社會組:四尺宣紙對開(約寬35公分*長140公分)。

2. 書寫過程如需更換紙張,可向工作人員索取,最多更換1張。

3. 書法的整體布局、創意、功力、落款,皆為評審重點項目。

六、 書寫字體:國小各組書寫楷書;國、高中組及社會組不限書體。

七、 請以直式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

八、 作品請按「題目」範例書寫,若有錯別字、簡體字或明顯塗改,將酌予扣分。

九、 落款請包含校名、年級、姓名,社會組若沒有學校或服務名稱可自由落款屬名,未撰寫落款者,不予計分。


伍、 報名辦法: 110年10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各級學校核章後上傳報名表, 請務必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一、 報名網址:花蓮蘭亭大會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二、 組別: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二) 社會組:以個人為單位,採個別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陸、 競賽須知

一、 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公告場次,並以掛號寄出競賽證;11月5日(星期五)前如未收到,請洽主辦單位查詢。

二、 考場座位查詢:預計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公告於花蓮蘭亭大會活動網頁(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三、 檢錄注意事項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請各校領隊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二) 社會組:請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三) 競賽證一律貼於右手臂,以利核對身分,未帶競賽證者,不得進入試場參賽,務請留意。

(四) 每場競賽皆有固定座位編號,請競賽員按照編號就座。

四、 競賽時間:硬筆類20分鐘,書法類60分鐘;請務必準時進入試場,競賽時間開始後超過10分鐘,不得進入競賽場地。

五、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作為推廣文字美學之用,得獎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 競賽桌採會議桌設備,如競賽者個子嬌小,可自備椅墊。

七、 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誤入場者,始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大會審核確認後,得安排適當場次參與競賽。


柒、 注意事項

一、 經報名確認,不可逕自更換競賽員名單。

二、 請各校給予承辦人員、帶隊老師及參加人員公(差)假,差旅費及學校教師所遺課務之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三、 花蓮縣立體育場內禁止飲食,並請保持環境整潔。

四、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情形,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醫護區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競賽時間內,競賽員得回座位繼續參賽,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五、 競賽員請勿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以免干擾競賽秩序。

六、 競賽員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項資格。

七、 競賽員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家長請於等待區接送孩子。

八、 參與本次競賽之選手請全程配戴口罩,競賽當天應配合量測體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可進入會場參賽。

九、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規範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滾動式修正,並公告於大會網站。

十、 如遇警報、地震,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遵守工作人員指示,迅速進行疏散。


捌、 評審與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書法專家擔任評審。

二、 每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選5位、佳作5位,每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如表)

三、 獲獎名單於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於活動網站公布。

四、 學生組前三名得獎者將頒發指導老師獎狀(若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多名獲獎,則依參賽組別擇優頒發)。

五、 本次競賽各組獎項將視報名人數、作品水準,酌予調整得獎名額。

組別/名次 國小中年級組 國小高年級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第一名 2,000 2,500 3,000 4,000 5,000
第二名 1,500 2,000 2,500 3,000 4,000
第三名 1,000 1,500 2,000 2,500 3,000
優選 800 800 1,000 1,000 1,000
佳作 600 600 800 800 800


玖、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劉小姐,電話:(03)846-2860 #278

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黃主任,電話:(03)852-4663#500


壹拾、 本計畫奉核可後公布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