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花蓮蘭亭大會全國賽實施要點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 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 承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
四、 協辦單位:花蓮縣壽豐鄉志學國小、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教育會、中華弘道書學會理事長林岳瑩老師
一、 全國在校學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依實際學齡組別報名參加硬筆類、書法類,可同時報名二類。
二、 各類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組,禁止跨組報名,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項次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組別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社會組 |
肆、 競賽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 日期:110年11月20日(星期六)
二、 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小巨蛋: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三、 題目:現場公布。
四、 競賽工具:請自備書寫工具,硬筆類-軟墊 由大會提供。
(一) 硬筆類:請自備黑色硬筆書寫,國小各組亦可使用2B或3B筆芯的鉛筆書寫。
(二) 書法類:請自備筆、墨、硯台、墊布、紙鎮等書寫工具;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
五、 競賽規格用紙:競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若使用自備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
(一) 硬筆類:新九宮格格式。
(二) 書法類:
1. 國小各組四尺宣紙四開(約寬35公分*長70公分)。
國中、高中(職)及社會組:四尺宣紙對開(約寬35公分*長140公分)。
2. 書寫過程如需更換紙張,可向工作人員索取,最多更換1張。
3. 書法的整體布局、創意、功力、落款,皆為評審重點項目。
六、 書寫字體:國小各組書寫楷書;國、高中組及社會組不限書體。
七、 請以直式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
八、 作品請按「題目」範例書寫,若有錯別字、簡體字或明顯塗改,將酌予扣分。
九、 落款請包含校名、年級、姓名,社會組若沒有學校或服務名稱可自由落款屬名,未撰寫落款者,不予計分。
伍、 報名辦法: 110年10月4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0年10月8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各級學校核章後上傳報名表, 請務必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一、 報名網址:花蓮蘭亭大會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二、 組別: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二) 社會組:以個人為單位,採個別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完成後,請自行列印「報名表」;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皆可於系統內修正。
陸、 競賽須知
一、 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公告場次,並以掛號寄出競賽證;11月5日(星期五)前如未收到,請洽主辦單位查詢。
二、 考場座位查詢:預計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公告於花蓮蘭亭大會活動網頁(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
三、 檢錄注意事項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請各校領隊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二) 社會組:請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三) 競賽證一律貼於右手臂,以利核對身分,未帶競賽證者,不得進入試場參賽,務請留意。
(四) 每場競賽皆有固定座位編號,請競賽員按照編號就座。
四、 競賽時間:硬筆類20分鐘,書法類60分鐘;請務必準時進入試場,競賽時間開始後超過10分鐘,不得進入競賽場地。
五、 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作為推廣文字美學之用,得獎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 競賽桌採會議桌設備,如競賽者個子嬌小,可自備椅墊。
七、 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誤入場者,始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大會審核確認後,得安排適當場次參與競賽。
柒、 注意事項
一、 經報名確認,不可逕自更換競賽員名單。
二、 請各校給予承辦人員、帶隊老師及參加人員公(差)假,差旅費及學校教師所遺課務之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三、 花蓮縣立體育場內禁止飲食,並請保持環境整潔。
四、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情形,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醫護區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競賽時間內,競賽員得回座位繼續參賽,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五、 競賽員請勿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以免干擾競賽秩序。
六、 競賽員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項資格。
七、 競賽員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家長請於等待區接送孩子。
八、 參與本次競賽之選手請全程配戴口罩,競賽當天應配合量測體溫,體溫超過37.5度者,不可進入會場參賽。
九、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疫規範將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滾動式修正,並公告於大會網站。
十、 如遇警報、地震,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遵守工作人員指示,迅速進行疏散。
捌、 評審與獎勵
一、 由主辦單位聘請書法專家擔任評審。
二、 每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選5位、佳作5位,每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如表)
三、 獲獎名單於110年11月30日(星期二)於活動網站公布。
四、 學生組前三名得獎者將頒發指導老師獎狀(若指導老師指導學生多名獲獎,則依參賽組別擇優頒發)。
五、 本次競賽各組獎項將視報名人數、作品水準,酌予調整得獎名額。
組別/名次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社會組 |
第一名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5,000 |
第二名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第三名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優選 | 800 | 800 | 1,000 | 1,000 | 1,000 |
佳作 | 600 | 600 | 800 | 800 | 800 |
玖、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劉小姐,電話:(03)846-2860 #278
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黃主任,電話:(03)852-4663#500
壹拾、 本計畫奉核可後公布施行,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