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花蓮蘭亭大會全國賽實施要點
壹、目的
為傳承書法藝術,提倡書寫的生活美學,鼓勵全國學生及社會人士,皆寫出一手好字,特舉辦本活動。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花蓮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
四、協辦單位: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花蓮縣教育會
參、競賽對象
一、全國在校學生及各界社會人士,依實際學齡組別報名參加硬筆類、書法類,可同時報名二類。
二、各類每位參賽者限報名一組,禁止跨組報名,冒名或重複報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組別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社會組 |
肆、競賽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日期:113年6月22日(星期六)
二、地點:花蓮縣立體育場(小巨蛋: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23號)
三、題目: 現場公布
四、競賽工具:請自備書寫工具,硬筆類-軟墊由大會提供。
(一) 硬筆類:請自備黑色硬筆書寫,國小各組亦可使用2B或3B筆芯的鉛筆書寫。
(二) 書法類:請自備筆、墨、硯台、墊布、紙鎮等書寫工具; 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
五、競賽規格用紙:競賽用紙由主辦單位提供,若使用自備紙張書寫者,不予評分。
(一) 硬筆類:新九宮格格式。
(二) 書法類
1.國小、國中、高中(職)各組:九宮格四尺宣紙四開(約寬35公分*長70公分),印有28格。
社會組:四尺宣紙對開(約寬35公分*長140公分)。
2.書寫過程如需更換紙張,可向工作人員索取,最多更換1張。
3.書法的整體布局、創意、功力、落款,皆為評審重點項目。
六、書寫字體:國小各組書寫楷書;國、高中組及社會組不限書體。
七、請以直式由右至左,由上而下書寫,不加標點符號。
八、作品請按「題目」範例書寫,若有錯別字、簡體字或明顯塗改,將 酌予扣分。
九、落款請包含校名、年級、姓名,社會組若沒有學校或服務名稱可自由落款屬名,未撰寫落款者,不予計分。
伍、報名辦法:113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113年5月24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學生組請各級學校核章後上傳報名表(社會組免上傳),請務必確認是否完成報名。
一、報名網址:花蓮蘭亭大會 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二、組別
(一) 學生組:以校為單位,採團體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並上傳核章檔(pdf)即完成報名;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系統修正並重新上傳核章檔(pdf)。
(二)社會組:以個人為單位,採個別報名,請逕至網站填寫資料即完成報名;如欲修改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系統內修正。
陸、競賽須知
一、 113年5月28日(星期二)公告場次,5月29日(星期三)後陸續以掛號寄出競賽證;6月14日(星期五)前如未收到,請洽主辦單位查詢並於比賽當日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現場補發競賽證。
二、考場座位查詢:預計113年5月28日(星期二)公告於花蓮蘭亭 大會活動網頁(https://art.hlc.edu.tw/lanting)
三、檢錄注意事項
(一)學生組:以校為單位,請各校領隊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二)社會組:請依賽程表時程辦理檢錄。
(三)競賽證一律貼於右手臂,以利核對身分,未帶競賽證者,不得進入試場參賽,務請留意。
(四)每場競賽皆有固定座位編號,請競賽員按照編號就座。
四、競賽時間:硬筆類20分鐘,書法類70分鐘;請務必準時進入試場, 競賽時間開始後,不得進入競賽場地。
五、凡參加比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得獎人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主辦單位對作品有製作專輯、展覽、攝影、出版、宣導等權利,作為推廣文字美學之用,得獎人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競賽桌採會議桌設備,如競賽者個子嬌小,可自備椅墊。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延誤入場者,始得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大會審 核確認後,得安排適當場次參與競賽。
柒、注意事項
一、經報名確認,不可逕自更換競賽員名單。
二、請各校給予承辦人員、帶隊老師及參加人員公(差)假,差旅費及學校教師所遺課務之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支應。
三、花蓮縣立體育場內禁止飲食,並請保持環境整潔。
四、 競賽開始後,若有身體不適情形,請舉手並由工作人員陪同至醫護區進行初步處理(嚴重者將送醫求診);競賽時間內,競賽員得回座位繼續參賽,但不得要求延長競賽時間或補考。
五、競賽員請勿攜帶行動電話(手機)、呼叫器及具有記憶和搜尋資料功能之電子器材等物品進場,並不得拍攝個人及他人作品,以免干擾競賽秩序。
六、競賽員經判定取消參賽資格時,則同時喪失領取獎項資格。
七、競賽員之相關陪同人員,請勿進入競賽會場,家長請於等待區接送孩子。
八、如遇警報、地震,啟動緊急應變措施,遵守工作人員指示,迅速進行疏散。
捌、評審與獎勵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書法專家擔任評審。
二、每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優選3位每位得獎者頒發獎狀及獎金。
組別/名次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社會組 |
第一名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5,000 |
第二名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第三名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優選 | 800 | 800 | 1,000 | 1,000 | 1,000 |
三、獲獎名單於113年7月5日(星期五)於大會活動網站公布。
四、各類學生組(不含社會組)得獎者頒發指導老師獎狀及獎金(若指導老師指導同類同組別學生多名獲獎,則依參賽組別最優成績1件給予獎勵)。
組別/名次 | 國小中年級組 | 國小高年級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第一名 | 2,000 | 2,500 | 3,000 | 4,000 |
第二名 | 1,500 | 2,000 | 2,500 | 3,000 |
第三名 | 1,000 | 1,500 | 2,000 | 2,500 |
優選 | 800 | 800 | 1,000 | 1,000 |
五、本次競賽各組獎項如下,各組名額間不流用,競賽作品未達水準,得以從缺。
六、請得獎人務必配合獎金請領作業程序,於公告時間內未能辦理完成,視同放棄。
玖、聯絡方式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葉先生,電話:(03)846-2860#280
花蓮縣吉安鄉稻香國小黃主任,電話:(03)852-4663#500
壹拾、本計畫奉核可後公布施行,修改時亦同。